真正权欲极盛的人,是上官金虹。
邀月饶有兴味地说道:“咱们公子看似潇洒,但他一生所求无非‘情义’二字。”
从林诗音、龙啸云,到孙小红、阿飞,世情变迁,人来人去,他所求的、看重的,也就是这份情义,所以当两者难全时,他才会那么痛苦,这是比他性命更重要的东西,是他人格的两条主要框架,拆掉它,几乎就是在毁灭他,让他生不如死。
“而上官金虹最看重的,是权和钱。对他来说,权就是钱,钱就是权。”
若是换做上官金虹当年面对李寻欢的抉择——这应当称不上抉择。龙啸云既然生了病,那就和断了手的荆无命一样,快死的、无用的人对上官金虹毫无意义。不要说为了救人,把自己这个最大的阻碍搬开,上官帮主能够给无用之人一块棺材板,都是他老人家不忘救命之恩了。
想到这里,邀月的目光移向了若有所思的林仙儿。
【作者有话说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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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3章
李寻欢走进了一处枯木林中,少林僧人本与这桩恩怨无关,而且他们还要照看着店铺行李,所以跟在他身边的是阿飞,以及金蝶。
金蝶儿入冬后就有些精神不济,现在难得的积极,李寻欢等人已经停下脚步,它还是兴冲冲地向着一个方向扑去。
李寻欢想到它适才在店中捕食的行为,暗道这南疆蛊虫果然名不虚传,喜食毒物。据说越是剧毒的蛊越是喜欢食毒,因为蛊虫本就是靠互相吞噬争斗培养出来的,所以习惯了用剧毒来滋养自身,哪怕遇见比自己还厉害的蛊虫,也不会像那只蜈蚣一样逃走,而是撕咬争斗到最后,才被对方吞食。
比起天地间各种生灵为了生存而搏杀猎物,蛊虫这种人为培育出的存在,在习性上和自然生成的大大不同。
刚刚捕杀了一只蜈蚣的金蝶显然并不觉得饿,何况邀月还每日都用花蜜喂养着它,可它依旧会主动去搜寻毒物来尝尝,现在多半是去找五毒童子带来的那些虫蛇了。
金蝶翩翩,当是天公钟爱,才生就这样的灵秀生灵,可这样独一无二的美丽下是不断累积的剧毒,教人骨销神毁。
李寻欢神游了一瞬,就收拢思绪,回到眼前来。
冬日的黄昏已经渗了夜色,自入秋后就渐渐凋损的树木早落光了叶子,即便有一些眷恋枝头的,也会被无情的冷风带走,留下光秃秃的树干,戳在干硬的土地上,连树皮都干裂开来,让人怀疑这里的树都已经枯死了,整个林子便是树的墓园,在灰沉沉的暮色中,散发着一股从地底弥漫上来的死气。
枯木林中寒风萧瑟,仿佛呜咽,听得人骨头缝里都阵阵发冷。
阿飞早已习惯了这种寒冷,他行走在树林荒野里,甚至比置身人群中更自在。他的动作轻巧而迅捷,每一步都迈得小心,像是一只在不断靠近猎物的狼。
李寻欢轻功极高,他施展开时像是灵动的鸟、跳脱的兔,姿态闲雅,游刃有余,循着对方留下的蛛丝马迹,向着枯木林深处而去。
忽然,李寻欢停下了脚步,阿飞慢他一步也停了下来,警惕地看向前方几株高树,手搭在了剑柄上。
李寻欢扬声道:“极乐峒主远道而来,请李某喝了一壶好酒,怎么李某前来,却避而不见呢?”
五毒童子的武功毕竟不如李寻欢,他已经被追索到踪迹,难道还能一直逃下去?到时候先耗尽力气的反而会是他,而且对面来追自己的不过是两个人。
所以五毒童子出声了,他幽幽的笑声在林中回荡:“人人都说李探花嗜酒如命,可面对我这壶好酒,看来,你还是更爱惜性命一些。”
李寻欢笑道:“美酒天之禄,岂能轻弃置?但我这个人还有个坏脾气,若是我自己愿意,性命不过鸿毛,谁人不能相托?可若是他人强要,我反倒不愿意分润半分了。”
阿飞循着声音,探知五毒童子藏身的地方,可惜他的功力到底还浅,没能找到语声的来源,只冷声道:“你那两个童子是我杀的。”
五毒童子大笑起来:“你是说,我不该害他?我入得江湖以来,杀人三百九十有三,难道他们每个人都杀过我的童子吗?那两个童儿被你杀了,那是他们自己没本事。”
李寻欢道:“那极乐峒主是自诩极有本事,能杀得了我们。”
五毒童子道:“你的飞刀的确厉害,可死在我手下的人,直到断气都没有见到过我的身影,你的飞刀难道能杀一个看不见的人?但我的宝贝们却能杀你!”
李寻欢若有所思道:“传闻说,五毒童子之所以总是藏身人后,不敢出面,是因为阁下天生残疾,是个长不大的侏儒,所以才被叫做‘童子’,也勒令自己门下之人扮做小儿,还给大欢喜女菩萨做了个干儿子?”
五毒童子那飘忽的笑声突然中止,枯木林中一片寂然,只有冷风萧萧。
阿飞恍然道:“原来如此,难怪他门下那两人明明成年,还要